歐盟擬修訂關于某些動物源性產品和某些類別動物貨物進入歐盟的證書模板
發布日期:2023-08-04
2023年7月1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G/SPS/N/EU/656號通報,歐盟委員會擬發布實施條例,修訂實施條例EU)2020/2235附件III和實施條例(EU)2021/403附件II關于某些動物源性產品和某些類別動物貨物進入歐盟的證書模板要求。主要修訂內容為:
條例(EU)2019/6第118(1)條要求向歐盟出口動物或動物源性產品的第三國經營者遵守禁止使用抗菌藥物產品以促進生長或增加產量的規定,以及禁止使用專門用于治療人類某些感染的抗菌藥物的規定;委員會授權條例EU)2023/905補充了條例(EU)2019/6關于第三國或其地區供人類消費的食品生產動物及其衍生產品貨物進入歐盟的條件;EU)2023/905號授權條例第4(1)(b)條規定,從第三國進入歐盟的有關動物或產品托運貨物應附有官方證書,證明符合歐盟禁止使用抗菌藥物產品的規定。該實施條例草案修訂了向歐盟出口供人類消費的食用動物及其衍生產品的證書模板,以包括符合EU)2019/6號務例規定的相關證明。
該實施條例擬于2023年10月通過,擬于2024年1月公布。